鸡尾酒文化丨鸡尾酒的历史起源

  鸡尾酒(cocktail)是一种混合饮品,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酒或饮料、果汁、汽水混合而成,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和欣赏价值。

  鸡尾酒通常以朗姆酒金酒、龙舌兰、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等烈酒或葡萄酒作为基酒,再配以果汁、蛋清、苦精、牛奶、咖啡、糖等其他辅助材料,加以搅拌或摇晃而成的一种混合饮品,最后还可用柠檬片、水果或薄荷叶作为装饰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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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鸡尾酒一词,由英文“鸡尾”(cocktail)一词直译而来。关于鸡尾酒的历史起源,说法不一。比较常见的几种说法,以下可供参考:

  说法一

  鸡尾酒(Cocktails) 在1777年,Betsy Flanagan发明了美国式的“鸡尾酒”。鸡尾酒起源于1776年纽约州埃尔姆斯福一家用鸡尾羽毛作装饰的酒馆。一天当这家酒馆各种酒都快卖完的时候,一些军官走进来要买酒喝。一位叫贝特西·弗拉纳根的女侍者,便把所有剩酒统统倒在一个大容器里,并随手从一只大公鸡身上拨了一根毛把酒搅匀端出来奉客。军官们看看这酒的成色,品不出是什么酒的味道,就问贝特西,贝特西随口就答:“ 这是鸡尾酒哇!”一位军官听了这个 词,高兴地举杯祝酒,还喊了一声:“ 鸡尾酒万岁!”从此便有了“鸡尾酒”之名。这是在美洲被认可的起源。

  说法二

  一天,一次宴会过后,席上剩下各种不同的酒,有的杯里剩下1/4,有的杯里剩下1/2。有个清理桌子的伙计,将各种剩下的酒,三、五个杯子混在一起,一尝味儿却比原来各种单一的酒好。接着,伙计按不同组合一连几种,种种如此。这后将这些混合酒分给大家喝,结果评价都很高。于是,这种混合饮酒的方法便出了名,并流传开来。至于为何称为“鸡尾酒”而不叫伙计酒,便不得而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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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法三

  1775年,移居于美国纽约阿连治的彼列斯哥,在闹市中心开了一家药店,制造各种精制酒卖给顾客。一天他把鸡蛋调到药酒中出售,获得一片赞许之声。从此顾客盈门,生意鼎盛。当时纽约阿连治的人多说法语,他们用法国口音称之为“科克车”,后来衍成英语“鸡尾”。从此,鸡尾酒便成为人们喜爱饮用的混合酒,花式也越来越多。

  说法四

  19世纪,美国人克里福德在哈德逊河边经营一间酒店。克家有三件引以自豪的事,人称克氏三绝。一是他有一只膘肥体壮、气宇轩昂的大雄鸡,是斗鸡场上的名手;二是他的酒库据称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美酒;第三,他夸耀自己的女儿艾恩米莉是全市第一名绝色佳人,似乎全世界也独一无二。市镇上有一个名叫阿金鲁思的年轻男子,每晚到这酒店悠闲一阵,他是哈德逊河往来货船的船员。年深月久,他和艾恩米莉坠进了爱河。这小伙子性情好,工作踏实,老克里打心里喜欢他,但又时常作弄他说:“小伙子,你想吃天鹅肉?给你个条件吧,你赶快努力当个船长。”小伙子很有恒心,努力学习、工作,几年后终于当上了船长,艾恩米莉自然也就也就成了他的太太。婚礼上,老头子很高兴,他把酒窖里最好的陈年佳酿全部拿出来,调合成“绝代美酒”,并在酒杯边饰以雄鸡尾羽,美丽到极。然后为女儿和顶呱呱的女婿干杯,并且高呼“鸡尾万岁!”自此,鸡尾酒便大行其道。

  说法五

  相传美国独立时期,有一个名叫拜托斯的爱尔兰籍姑娘,在纽约附过开了一间酒店。1779年,华盛顿军队中的一些美国官员和法国官员经常到这个酒店,饮用一种叫做“布来索”的混合兴奋饮料。但是,这些人不是平静地饮酒逍闲,而是经常拿店主小姐开玩笑,把拜托斯比作一只小母鸡取乐。一天,小姐气愤极了,便想出一个主意教训他们。她从农民的鸡窝里找出一雄鸡尾羽,插在“布来索”杯子中。送给军官们饮用,以诅咒这些公鸡尾巴似的男人。客人见状虽很惊讶,但无法理解,只觉得分外漂亮,因此有一个法国军官随口高声喊道“鸡尾万岁“从此,加以雄鸡尾羽的“布来索”就变成了“鸡尾酒”,并且一直流传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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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法六

  传说许多年前,有一艘英国船停泊在犹加敦半岛的坎尔杰镇,船员们都到镇上的酒吧饮酒。酒吧楼台内有一个少年用树枝为海员搅拦混合酒。一位海员饮后,感到此酒香醇非同一般,是有生以来从未喝过的美酒。于是,他便走到少年身旁问到:“这种酒叫什么名字?少年以为他问的是树枝的名称,便回答说:“可拉捷、卡杰。”这是一句西班牙语,即“鸡尾巴“的意思。少年原以树枝类似公鸡尾羽的形状戏谑作答,而船员却误以为是“鸡尾巴酒”。从此,“鸡尾酒”便成了混合酒的别名。

  说法七

  以某一贵族妇女Oxc-hitel的名字而演变成为Cocktail,以此表示尊贵:以雄鸡尾羽象征英雄气概:以彩色鸡尾象征调酒女郎爱美及调酒手艺高超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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